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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委会赶走物业,物业费不再交,自治6年却问题一堆

时间:2017-7-11 9:13:56  来源:本站原创  点击:2486

      近日,杭州市民王先生称,他所在的小区业委会从2011年开始违法自治,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,强行赶走物业实施自治,至今已“裸奔”了近6年。

      由于自治能力低下,导致了很多问题。尽管业主们怨声载道,但是业委会主任依旧“我行我素”,迟迟不肯下台。王先生表示,两个月前,200多名业主在微信平台联合组成维权群,协同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,同时发起倡议书,希望召开业主大会,请求改选业委会,尽快请物业来管理小区。6月22日,该小区召开临时业主大会,经全体业主投票表决,同意提前进行业委会改选,并且聘请专业物业公司管理。



▲小区消防设备已破烂不堪


01业主:

绿化、消防设施无人监管

有人曾乘电梯“死里逃生”


    王先生所在的小区叫景城花园,位于西湖区华星路与万塘路交叉口,共307户,2006年交付。近日,时报记者来到景城花园,门口只有两个保安,门禁不严,记者骑着小电驴轻松进入。

    当时小区正在修剪树木,只见一棵棵树干横七竖八地剪落在地上,戏水池四周也堆放着不少遗弃的树枝,有不少树干比较粗壮。戏水池周边的地上杂草丛生,矮灌木没了型,长得老高,看样子是很久没有修剪过了。

    记者了解到,除了墙体风化脱落、私拉电线等安全问题,其中最严重的还是小区的消防、电梯以及安保问题。王先生在此前的邮件报料中也提到,小区的消防设施从2011年开始就没有人维护,消防栓没有水,所有设备都形同虚设,“街道社区也表态解决,到现在仍没有人监管,至今已处于瘫痪状态,损失惨重。”

    整个小区只有3个保安和2个保洁,可以说,最基本的保安、保洁都没有配置到位。“业主的财物经常失窃,近年来已经发生了10余起盗窃案件。”看到小区的种种问题后,业主蒋女士坐不住了,根据业主推荐,她前后奔波半个多月联系了8家物业,邀请物业单位对小区进行勘测报价。

02业委会:

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近6年

业委会主任称属“义务劳动”


    那么,当初业委会是如何选举产生的呢?为什么又要辞退物业?记者在蒋女士提供的《致景城花园全体业主的公开信》中了解到,当初成立业委会并没有经过合理选举,且新一届业委会上台后主动辞退了物业。

    “2011年年底业委会选举,景城花园307户,总共收到136张业主的投票,根本没有达到至少158张国家法律规定的最低要求,新一届业委会竟然成立了。新一届业委会上任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在将近年关的时候辞退物业公司,春节后业委会才出公告说是物业公司主动离开。根据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,如果物业公司违约提前离开景城花园,需要支付数万元的违约金,可是景城花园没有收到过违约金。”

    按照蒋女士的说法,既然业委会非法产生又主动辞退物业,为何近6年来,业主们都保持沉默?葛先生(化名)是业委会成员,他说:“刚开始设施好,矛盾没有出来,后来消防、电梯等设施感觉都差了,矛盾就激化了。”

    “主要原因还是免费!物业被辞退后,业委会自治,业主可以不用交物业费,但实际上并非如此,很多业主被蒙在鼓里。”王先生解释,小区有营业用房等收入,这些收入属于全体业主,但是业委会每年只公开一次收支情况,且没有公开细节,业主毫无知情权,相当于冲抵了物业费。“所谓的免费也并非全部免费,目前业委会对租赁房屋收取高额的物业费,听说今年涨到了5元,不交就以停水方式威逼,为此110已经出警多次。”

    关于业主们对其投诉的反应,葛先生透露,“这么多会开下来,业主有意见,确实是常态,但业委会主任说自己为小区义务劳动。不过他自己也承认,小区的整个品质下降了,这是毋庸置疑的,他也从来没有推脱过自己不做了。”

 


 

 

▲小区的一份告知书


03街道:

赞同业委会提前改选

要求公示历年来的账目


    社区主任告诉记者,社区鼓励小区业委会自治。此前,针对小区的问题,社区也做过相关工作,但是收效甚微。面对业主们“要求改选业委会”的诉求,社区将会同街道以及相关部门开协调会。

    就在6月上旬,小区召开会议。经过协调,街道周主任现场回复表示赞同业委会提前改选,且由街道城管科及社区共同指导。此外,物业要不要、消防怎么改等问题均要求小区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体业主征集工作,如1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,将重新召开协调会。另外,针对业委会的财务问题,周主任表示要求业委会对历年的账目进行公示。6月22日,小区召开临时业主大会,经全体业主投票表决,同意提前进行业委会改选,并且聘请专业物业公司管理。

04律师:

业主自行管理小区

仍需有人提供物业服务


    专业律师告诉记者,依照《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》第40条的规定,经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,物业管理区域可以在街道办事处、乡(镇)人民政府、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业主自行管理。实行自行管理的应当将执行机构、管理方案、收费标准和管理期限等内容提交业主大会会议表决。因此,这个小区如果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,且没有在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实施自治,涉嫌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。

    律师表示,《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》明确在街道、社区监督指导下可由业主自行管理小区,但因自行管理还在探索中,规定得并不详细。业主自行管理小区可以理解为小区不再聘请物业公司了,但仍需一定数量符合要求的人员提供小区物业服务工作。比如通过业主大会决定,小区物业费、停车费、所有经营性收入都归业委会管理,再招聘符合要求的物业员工,工资由业委会支付。为保障自治管理的公开和透明,业主大会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管理费用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、物业经营性收益等进行财务管理和财务审计。管理账目每年向业主公布一次。

    关于新老业委会衔接问题,律师表示,依照《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》第25条规定,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之日起10日内,上一届业主委员会应当在街道办事处、乡(镇)人民政府指导下,将其保管的有关凭证、档案等资料、印章以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财物,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,并完成交接工作。拒不移交上述物品的,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、乡(镇)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协助移交。

    业主自行管理小区是个新生事物,每个小区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,并不具有可比性,也不太可能普及。要自行管理小区,对业委会成员的要求高,要懂物管知识、懂法律、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,“物业管理是专业活动,还是要请物业公司来管理,业主与物业公司建立合同关系比较好。”